冻住的“招聘”
另外,也有网友对 CFIUS 的审查结果提出了质疑,称他们并没有找到 TikTok 安全威胁的实质性内容。
「CFIUS(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是管理机构,它决定哪些外国投资对美国构成威胁,而不是对总统构成威胁,尽管最近有行政命令,但他们已经对 TikTok 进行了两年的调查,但未发现任何内容。这使行政命令看起来更像是政治上的作秀,而不是真正的攻击,尤其是考虑到 IEEPA 禁止使用行政权力来阻止言论或媒体。」 诉讼正当性何在? 在 8 月 6 日之前,一直掌握 TikTok「生杀大权」的是美国财政部主导的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所有审查和收购事宜都由它主导。 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跨部会委员会,其职能为审查一切关乎美国的外国对美投资。此后,管辖权扩展到外国人在涉及关键基础设施或关键技术生产的任何美国企业的非被动投资,或者维护敏感的个人数据。 从这个角度来说,在美国的法律框架下,如果 CFIUS 找到 TikTok 侵权隐私的证据,就可以合法的封禁它。此前已有多项中资企业收购美国公司的交易未能获得 CFIUS 的批准,例如 2018 年蚂蚁金服与速汇金的合并计划。 然而,45 天封禁的决定的法律依据却是《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IEEPA)。IEEPA 是一项美国联邦法律,授权总统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后规范商业的权力,以应对外国的任何异常状况或特殊威胁。 这时候,TikTok 事件已经被划为「异常状况」,封禁决定并不是走正常步骤。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特朗普是否可以根据 IEEPA 封禁 TikTok。 《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的确给予了总统处理紧急事件的权利,但也有一定的限制,它明确仅在应对源于美国境外威胁的情况下,美国总统才有权宣布紧急状态。并为总统援引《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设置了前提条件,例如总统需要说明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者国家经济正在遭受来自海外的「不寻常且极其严重的威胁」。 TikTok 反对白宫将其归类为 「国家安全威胁」 就是针对这一条对特朗普的使用法律的合规性提出质疑。 此外,总统需要向国会提交报告说明具体情况,解释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的必要性等问题,而且要求在之后的每六个月,总统都需要向国会定期报告其采取的具体行政措施。 Hacker News 上有网友评论表示,IEEPA 虽然可以授予总统这样的权力,但是总统必须在 30 内向国会提交报告,以证明声明的合理性,国会再对宣言做出裁决。 「IEEPA 授予总统权力,如果他宣布有关活动的国家紧急状态,则限制与外国实体的任何经济交易。关于国家紧急状况是否合理的判断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地授予总统。总统必须在 30 天内向国会提交报告,以证明声明的合理性。国会可以选择对宣言作出裁决。必须以一定的时间间隔向国会提交一份新的有理由继续发生紧急情况的报告,国会可以再次选择不处理紧急情况。这些与《国防保护法》赋予 CFIUS 的权力不同。
乍看起来,特朗普在 IEEPA 之下拥有权力,可以采取他所采取的行动。TikTok 最有可能将其法律诉讼立足于挑战 IEEPA 的合宪性。Tiktok 认为特朗普没有走正当程序的说法暗示了这种可能性。」 美东时间 8 月 22 日,据彭博社报道,TikTok 计划最早在周一向特朗普提起行政诉讼。 8 月 14 日,特朗普发布行政命令,给字节跳动 90 天时间剥离 TilTok 在美国的业务。不过,此次 TikTok 的诉讼与此前发布的一项更早的行政命令有关。 8 月 6 日特朗普签署了两项行政命令,宣布将在 45 天后禁止任何美国个人及企业与 TikTok 母公司字节跳动进行任何交易,禁止美国个人及企业与腾讯公司进行与微信有关的任何交易。 TikTok 表示,该命令依赖《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没有走正当程序,TikTok 也反对白宫将其归类为「国家安全威胁」。
目前尚不清楚 TikTok 打算前往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此前曾表示正在探索其法律选择,其员工也在准备自己的诉讼。 (编辑:淮南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